近几年,“收房就是维权”。指出业主在收房期间,那些并不明显的规模问题逐渐被发现,但又碍已收房,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商处理,从而引发投诉维权。
对于这一点,今天重点介绍下收房顺序及要注意的事项,尽量避免和化解房屋潜在纠纷。
收到收房通知书
根据合约,开发商于收房前一个月内将收房通知书发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时间和所需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那么通常被认为开发商已经实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使用,购房者应该从通知书的最后期限开始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备注:购房者收到开发商发来的通知后,请注意收件日期是否超出购房合同上所列的时间,超出了开发商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要求赔偿。
所有人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写清楚收房通知的邮寄地址(尽量保证亲自签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或者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协商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核查《三书一证一表》
承租人到工地来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开发商是否有足够的住房条件。
根据规定,开发商须出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证书》,并向收房业主出具《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保证书》。同时,也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以及各类验收表格,根据“住家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细列明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阳台地面等)和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
如果证件齐全,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步,交房证件不齐时要向开发商问问到底,千万不要贸然收房。
交房时要具备此“三书一证一表”,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证书不全,建筑质量当然很难保证。所以,早在购房合同签订前,购房者一定要坚持把“三书一证一表”全部列在交房的必要条件中,这样的话,即便是遇到了开发商违规交房的情况,也一定要坚持把“三书一证一表”完整地列入交房的必要条件。
针对“三书一证一表”不全的情况,购房人可以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要收房,也要在相关文件中,如《验房记录单》、《户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并妥善保存好文件副本。
检查完之后再交费用
看过各种证件之后,在收房前最重要的一步:验房正式开始。房主首先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收到房门钥匙、拿到房门钥匙,然后由房客带领到所购楼依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查验房屋状况。
验房费、签收单据等手续是比较合理的、正常的程序,但多数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买主先交钱填单,签单据,然后验房。
买房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先验房再收房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而不验房也不收房。如果最初合同没有约定,可以采取变更方式,在收房单据上注明“房屋内情况不清楚”、“屋内情况不清楚”、“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果出现任何问题,也可增加自我保护。
交费之后,务必索取发票
验房结束后,要支付与之有关的费用,记住,每笔费用都要索取发票,每笔钱都要清点。尽管物价局已经对入住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有些开发商在收房时仍巧立名目乱收费。
现在,有关部门已经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交房时,燃气初装费、电视、电话费等已经不能再向业主收取,另外,水费、电费的押金也已经停收。所以,业主在收房的时候,只要交物业管理费,装修定金(可以协商不交,装修后也可以退回),物业维修基金(可自己交),物业维修基金(可以自己交)。
物价局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各种收费办法,最好是随身携带要交的费用表,跟开发商要的金额相对应,发现不合理的收费要咨询开发商。如有需要,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并保留各种单据,以便,投诉时手中有证据。
完成入住手续
验收完毕后,发展商一般要求业主填写《住户档案单》、《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协议书,同时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类赠送物品。
“入住协议”和“消防责任”是业主和管理处入住的约定,要注意有些物管公司从自己的角度为自己制定一些双方权责不一致的条款。
在签字的时候,应先仔细研究行文,发现不公正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反对意见,协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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